湖南罗卜远煤矿隐瞒10人死亡的事故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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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1:44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7月9日电(记者刘非小)7月9日,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向新华社记者证实:7月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协同督查取得突破,1月6日宜章县罗卜远矿事故中已核实的死亡人数为10人,重伤1人。煤矿矿主、宜章县救护队、宜章县梅田镇、宜章县有关部门参与事故隐瞒或知情不报的事实成立。 这一事故真相的调查,此前已经进行过2次,6月13日已经查出这起无一人死亡的事
据介绍,今年1月6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罗卜远煤矿发生一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煤矿矿主有意隐瞒,没有上报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1月12日,知情人向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举报,该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但因时近年关,知情人和外地民工大部分已回家过年,调查只证实了该矿曾发生过井口瓦斯燃烧造成地面1名绞车工烧伤的事故,未找到有人死亡的直接证据。 尔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陆续接到举报,湖南局按照国家局指示,再次组织郴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和宜章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过近半个月的内查外调,直到6月13日,终于查出罗卜远煤矿“1﹒6”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且相关人员有意瞒报事故的真相。 6月28日上午11时整,一份传真发到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出罗卜远矿事故中死亡人数绝对不止8人!传真文本中列出了部分死难者的名单和家庭地址。发传真的人是其中一位死难者的兄弟,他留下了5个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后,举报一直没停止过,调查也一直没停止过。此前的两次调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先后派人到广东省连州市民政局、乐昌市安监局、以及两省数县市的近10个乡镇、医院、殡葬场,走访死者亲属、附近村民、煤矿股东、煤矿管理人员、镇安监站、镇政府、救护队员等相关人员,调查问话85人次,取得调查取证笔录85份,收集书面证据材料96份。 6月29日至7月1日,湖南局组织的第三次联合核查又重新问话调查30人次,取得调查笔录30份,收集县、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会议记录71份。 调查瞒报事故如一场战役,突破很难,突破后要取得新的进展更难。联合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积极配合,7月2日,由督查组组长、国家局副司长商登莹签发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督查组对“1.6”事故调查的几点意见》送达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7月3日,按督查组意见,一个由市纪委、政府办、安监局、煤炭局、总工会、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领导共15人组成的“郴州市‘1.6’事故专案核查组”便宣告成立,并分为4个小组,进行了明确分工,全力以赴,配合国家局督查组的调查工作。 针对事故发生时间较久、瞒报组织十分严密等情况,7月3日,根据督查组第二号调查意见的明确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对蓄意瞒报事故的策划者果断地“上手段”,依法对该矿股东、矿长、副矿长、梅田镇安监站安监员等4人实施刑事拘留,依规对梅田镇一副镇长、宜章县救护队队长实行“双规”。通过审讯和问话,调查工作很快就取得新进展:查明罗卜远煤矿“1.6”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属特大煤矿伤亡事故,且罗卜远煤矿矿主、梅田镇安监站、梅田镇政府、宜章县矿山救护队等单位有关人员参与隐瞒事故的事实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