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无会旬”制度规定开会要经市委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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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1:5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建明 特约通讯员/伍志雄)阳春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简各类会议,并使之制度化,从7月起实行“无会旬”制度。 阳春市“无会旬”制度规定,每月的11日至20日为“无会旬”时段。在此基础上,全月还要做到尽量减少会议的数量,凡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凡务虚不务实的会议尽量不开;凡可归口召开的会议,坚持合并召开;凡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则不以
阳春市将落实会议和活动的审批制度。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50分钟;市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业务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20分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