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安副局长强暴被害少女重案轻判审判长被判两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3:33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福州7月8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对福建省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强暴被害少女案重罪轻判的原周宁县法院刑庭庭长阮经钟,因徇私枉法罪近日被福建省霞浦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阮经钟在担任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强奸、妨害作证一案审判长时,在认定陈长春强奸、妨害作证的罪名成立的前提下,因
休闲游戏一网打尽 UC立体声聊天
中国报刊广告推介年会 无限下载MP3作K王
徇私情,提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的量刑意见,此意见成为合议庭的最终意见。

  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3月2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了改判,以陈长春犯强奸罪、犯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随后,周宁县法院院长被免职,分管副院长受处分,一审主审法官阮经钟被刑拘。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