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身权益审慎维护 提醒:劳动合同别急着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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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5:50 新华网 | |||||||||
如今,找工作先签劳动合同已经为广大劳动者所知晓,但是从天津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往往将一份已经格式化、定型化的劳动合同摆在求职者面前,而求职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机会,有时也只能委曲求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求职者进行提醒,教您辨别合同“陷阱”。 发生争议 维权
———“绿色通道”受理举报 如果发生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据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介绍,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了口述、电话、信函、网上四条“绿色通道”,受理群众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进行举报注意问题 1、属于劳动监督检查范围 2、符合管辖规定 3、有明确的举报人 4、可能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5、以书面形式举报,并经举报人署名 6、在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针对有些劳动者害怕举报后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强调,对于举报人的资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都是保密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监察员有义务保护举报人。您可到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者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进行网上信访投诉。(来源:今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