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住宅”提升居住品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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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8:53 深圳晚报 | |||||||||
“A级住宅”提升居住品质 评审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统一受理 本报记者胡文通讯员傅伦为报道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童悦仲、建设部住宅建设和产业现代化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窦以德等著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小组,昨天在
据悉,我市刚刚完成了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职能划归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该局负责人介绍,今后住宅性能认定即“A级住宅”的评审工作将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业务受理窗口统一受理,该局物业监管处(市住宅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具体负责办理各房地产项目申报“A级住宅”的申请业务。其中“3A住宅”的评定工作还需报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复审。 据悉,主管部门将从政策方面大力推行“A级住宅”。中国人保公司将对“A级住宅”提供为期10年的住宅质量保险;工商银行也承诺对“A级住宅”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提供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住宅综合性能等级 1999年,建设部发布了《商品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办法》。这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上,最科学、最权威、最规范的惟一的住宅性能评判标准。它将住宅性能分解为“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环境性、经济性”等5个方面共380多条具体指标,通过对各项指标的打分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住宅的综合性能等级。其中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最高性能标准设定为1A级,即经济适用型住宅;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房的最高性能标准设定为2A级,即舒适型住宅;面向高收入家庭的高档公寓、别墅的最高性能标准设定为3A级,即高舒适度住宅。 作者:本报记者胡文 通讯员傅伦为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