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副区长童建俊受贿130多万元 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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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9:01 新华网 | |||||||||
“童副区长”家“遍地黄金” 原广州市黄埔区副区长童建俊,因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34.5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童建俊1958年出生,39岁就升任黄埔区副区长。送童建俊进监牢的一大“功臣”是房
送童建俊进监牢的另一大“功臣”是江苏老乡姚某。从2000年开始,黄埔区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了奖励办法。童分管招商引资,对提成早就垂涎三尺,但由于政府官员身份,自己纵然有权,却不能领取。童深感须找一个信得过的代言人,而姚某正是最佳人选。从2000年10月到2002年初,童利用职务便利,在引进多家公司在黄埔投资设厂过程中,向姚某提供信息,帮助姚促成了好几家项目引资成功。姚某从黄埔区获得引资提成和奖励达153万多元。姚先后4次以感谢或利润分成为名贿送人民币50万元给童。 送童建俊进监牢,还和香港某房地产公司职员李某有关。1998年底,李介绍香港某公司到黄埔区投资设厂,童是该项目洽谈引进的负责人。该公司首次投资1000万美元,李从中获取了20万元港币的引荐奖励。1999年底,该公司又投资1000万美元,不久,童打电话告诉李说,引资奖励金提高了,他可想办法帮李多拿奖励。李当即表示,如能多拿,就送给童作为回报。2000年上半年,李在拿到40万元人民币的引资奖励后,送给童人民币1万元和港币8万元。 童建俊案发后,检察人员依法搜查他的住宅,发现童宅竟有数十本存折,有的放在橱柜底下,有的散布在客厅、书房、卧房。花瓶里也塞满了几千元现金,茶几下有一扎用报纸包住的现钞,人民币、港币、购物卡掩藏在各个角落,真可谓“遍地黄金”。(记者/朱荣燊通讯员/穗纪宣)(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