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企业实行“信用”监管 实行一票否决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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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21: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胡佩尧、付媛媛)北京市工商局将对被公示的“守信企业”实行“信用”监管。目前,北京市已有11大行业结合行规、行约制定了行业信用标准,凡有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的“守信企业”将实行“一票否决”。 从北京市工商局9日召开的“守信企业”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北京自去年10月启动“守信企业”公示工作以来,至今已有172个行业协会在北京工商部门备案。2003年度,北京
“守信企业”公示制度是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基础上的延伸与扩展,是由企业自愿申报、行业协会推荐、北京市工商局对企业年度内良好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公示和宣传的社会活动。北京市工商局只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和公示,不搞评比和评估,基本方法是政府组织、企业申报、协会推荐、社会公示。 “守信企业”标准是:企业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银行信用、质量信用良好;在同行业企业中,经济效益良好。“守信企业”的申报条件是:企业依法设立满两年、年检通过A级、无经营性亏损、无失信违法行为。凡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守信企业”公示活动。 据介绍,“守信企业”公示按年度进行,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荣誉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守信企业”可在工商企业年检中免审,免于日常检查,并享有办理行政事项优先的权利。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招投标活动、举办各种商事活动和展览,优先选择“守信企业”参加。已公示的“守信企业”,若在年度中发生失信行为将予以撤销,且两年内取消企业参加“守信企业”公示资格。 目前,《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已汇集了政府45个部门对企业资质及经营行为的信用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