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批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罪犯被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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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22:45 红网 | |||||||||
红网7月9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文军 性典)今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李明、于峰、雍振国、黎红平、王化东、盛英俊、黄志东、孙德明、廖红伟、罗国盛等一批故意杀人、抢劫、投放危险物质、强迫卖淫等严重刑事罪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故意杀人、抢劫犯李明、于峰,均系望城含浦镇的农民。两人相互勾结,于1996年
次日,两人用胶带纸将朱的口、鼻封住,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将朱的尸体抛弃于望城县塘峡村一石灰洞内。此外,于还伙同他人抢劫作案一次,抢得现金80余元。 现年48岁的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犯雍振国,因亲戚雍树泽多次催讨还借款,其卖掉住房还款后对雍怀恨在心并蓄意报复。2003年9月25日中午,其打电话将雍11岁的儿子从家中骗出后,带至望城县桥驿镇一垃圾场杀害,并用汽油焚尸,当晚又打电话向雍树泽勒索巨款未逞。家住浏阳市官桥乡九龙村39岁的女犯黎红平因家庭琐事与其夫兄潘深凡不和,遂起毒死潘氏父子之恶念。2003年10月5日下午,黎趁潘家无人之机,将剧毒杀鼠药“毒鼠强”撒在剩饭内,致使潘家四人吃了掺有“毒鼠强”的剩饭而中毒,两人经抢救后脱险,两人中毒死亡。 此外,因田间放水发生矛盾,杀死劝架村民的故意杀人犯黄志东;因行窃时被发现,恐罪行暴露而将他人杀死的抢劫犯廖红伟;逼迫二名女青年卖淫牟利,导致女青年不堪忍受殴打和凌辱而跳楼,造成一人摔死一人重伤严重后果的强迫卖淫犯罗国盛等均被执行死刑。(稿源:红网)(作者:刘怡斌 文军 性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