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向个人放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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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5:5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网上点击:五日内办妥外贸登记 本报讯随着7月1日新《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正式实施,外贸经营权已彻底放开。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省商务厅昨(9)日正式公布了省内办理外贸业务的有关程序:对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网上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妥所有手续。方便快捷的备案制度有望帮助众多中小企业释放发展潜力。
受商务部委托,成都市外经贸局将受理该市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省级和其余市州工商经营者由省商务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对象扩大为所有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有意向开展对外贸易经营的内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经营者。 提交申请的流程变得十分简单:第一步,登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网址http://www.ec.com.cn),进入外贸经营备案系统,选择备案登记机关四川省商务厅或成都市外经贸局,并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内容完整、准确、真实。第二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登记表》的正面及背面内容,将《登记表》等材料提交当地外经贸局。 办理过程中,申请者只需提交5份相关文件:正确填写并签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如是外国企业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省商务厅透露,按照规定,办理外贸业务备案登记手续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且不收取费用。 (本报记者伍江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