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农资价格保护农民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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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17 扬子晚报 | |||||||||
去年10月份以来,农资价格两次较大幅度上涨,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千方百计扶持化肥等农资生产,稳定农资价格。7月8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省物价局副局长李春林。 李春林说,今年2月初,为抑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电报精神,对化肥出厂价格继续实行指导价管理。省管小尿素中准出厂价格每吨为1400元,
为确保化肥等农资的市场供应,在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每年省里拿出30多亿千瓦时的优惠电量用于化肥生产,占化肥生产用电总量的80%%以上,平均每千瓦时优惠0.27元,年优惠总额为7.9亿元。今年自6月15日起化肥生产用电全部实行优惠,预计优惠金额将达到10亿元。同时,对化肥生产实行先征后返50%%的增值税政策,对铁路运输化肥实行优惠运价,同时还增加省级农资调控资金3000万元,用于安排救灾化肥,建立化肥、农膜储备制度,淡储旺供。 去年四季度以来,粮食价格也一路攀升,到今年3月上旬,价格开始趋稳,并持续在高位运行,4月下旬以来,市场粮价稳中趋降,但降幅不大。我们适时采取了稻谷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中籼稻每斤为0.72元,晚粳稻每斤为0.75元。当市场价格低于最低保护价时,由政府指定粮食企业按最低保护价敞开收购;当市场价格高于最低保护价时,由取得经营资格的粮食企业随行就市收购。在粮食收购季节,我们组织相关人员下乡巡查,坚决打击压级压价、侵占农民利益的行为。本报记者黄红芳杨涌(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