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建欧式豪宅涉嫌超标大队长停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4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重庆7月9日电重庆市梁平县交警大队集资修建“豪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梁平县委常委扩大会8日宣布,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石光富停职检查。 梁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豪宅”位于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县入口处,全部按欧式风格设计,十分抢眼。据承建该工程的建筑工人介绍,目前主体框架工程已基本竣工,住宅建设已接近尾声。
据初步调查,2001年12月18日,梁平县发改委批准梁平县交警大队职工集资修建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申报登记为65套住宅,每套面积为160平方米。交警大队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修建点式联排住宅和空中花园跃层住宅。2002年8月16日,梁平县建委批复同意交警大队建点式联排住宅10幢和空中花园跃层住宅4幢,建筑总面积为11915平方米,其中点式联排房20套;空中花园跃层式房28套。交警大队在修建集资房的过程中突破重庆市的有关规定,超标准、超面积修建联排别墅,脱离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