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道非法挖砂 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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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9:17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去年莱山区辛安河儿童溺水事件引起莱山区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莱山区下发通告,规定:严禁擅自在河道内采砂、淘金、取土、倾倒垃圾,影响河势稳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擅自进入未经批准的采砂场拉砂、取土的,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查扣运输工具;跨越河道的桥梁、管道、线路必须报经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在防汛抢险期间,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上堤;为保证人身安全,汛期禁止到河道内从事洗衣、洗澡、游泳、钓鱼等危险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将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莱山区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号码为6891637。凡用真实姓名举报,经查属实者,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记者刘海玲通讯员王伟)责任编辑:张涛来源: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