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打破多项职称评审框框 一人可评多个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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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9:38 胶东在线 | |||||||||
生活日报济南7月9日(记者 雍坚 实习生 王筱倩) 据省人事厅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意见》,我省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将进一步作出调整,如进一步放宽申报范围、调整规范评审体制、严格评审标准条件等。 职称申报范围放宽
《意见》明确规定,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依据标准条件申报。从事个体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或报考。为了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允许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相近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调整规范评审体制 今年再授权济宁、泰安、威海、临沂、滨州五市组建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以考代评。 网络化评审2-3年推开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各市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组织申报和评审时,使用省经贸委信息中心开发的“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争取用2至3年的时间全部实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 外语考试不划统一“及格线” 今年评审时仍由各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系列(专业)或岗位对外语条件的不同要求,研究提出不同的使用标准,与其他评审条件一起综合评价,不再统一划分合格标准。 《意见》规定,2004年职称评审工作总的安排是,7~8月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9~11月评审;12月底之前审核公布评审结果。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