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计划生育的年长者每年发扶助金 齐市五千农民受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06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9日讯今天,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信用合作协会签订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委托发放协议”。作为被委托单位,省信用合作协会今后将采取封闭运行、“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齐齐哈尔市5084位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农民,将于近期领到第一笔扶助资金。 据介绍,国家从今年开始在四川、云南等5个西部省份和河北、山西、黑龙江等9个中
4月,我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齐齐哈尔市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群众举报等措施,确认了5084位农民符合奖励扶助政策标准。目前,地方财政安排的奖励扶助资金已基本到位。 省信用合作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建立奖励扶助金财政专户,并以“直通车”的方式将奖励扶助资金,逐级下拨到乡(镇)农村信用社,使资金封闭运行,同时为每位奖励对象设立储蓄存折。届时,农民可凭奖励扶助金发放证、本人身份证和存折,到所在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领取。 据悉,奖励扶助金将于每年5月7日和10月7日前分两次划拨到户,农民可随时支取。(黑龙江日报) 作者:黄春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