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职工住房困难”建“豪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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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55 汉网 | |||||||||
重庆市梁平县交警大队集资修建“豪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梁平县委常委扩大会8日宣布,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石光富停职检查。 梁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豪宅”位于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县入口处,全部按欧式风格设计,碧瓦雪墙,十分抢眼。据承建该工程的建筑工人介绍,目前主体框架工程已基本竣工,住宅建设已接近尾声。
据初步调查,2001年12月18日,梁平县发改委批准梁平县交警大队职工集资修建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申报登记为65套住宅,每套面积为160平方米。交警大队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修建点式联排住宅和空中花园跃层住宅。2002年8月16日,梁平县建委批复同意交警大队建点式联排住宅10幢和空中花园跃层住宅4幢,建筑总面积为11915平方米,其中点式联排房20套,每套270平方米;空中花园跃层式房28套,每套面积为308.76平方米。 石光富称,修建住宅是为了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全额集资建房,并经过县发改委、建设、国土等部门立项批准,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但据重庆市公安局初步调查,梁平县交警大队在修建集资房的过程中突破重庆市的有关规定,超标准、超面积修建联排别墅,脱离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重庆市公安局已组成调查组,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 (记者王金涛徐旭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