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佐”果冻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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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57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晓阳 本报讯“佐佐”果冻到底是不是“毒果冻”?昨天上午,生产商厦门大三和食品有限公司将乐清市工商局告上法庭。乐清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该公司一审败诉。 该公司诉称,今年5月,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以不当的检测手段作出一份错误的
对此,乐清市工商局则称,对该公司生产的涉嫌违法商品采取强制措施是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并无不妥。且案发后多家检测单位对原告的产品照样检出甲醛含量超标。 乐清法院审理后认为,乐清市工商局扣留原告生产的产品程序合法,法律依据充分。确认工商局扣留乐清市虹桥华联商厦超市等6家经销商出售的“佐佐”牌果冻行为合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