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六部门联手打击高校违规招生和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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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5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赵莉 通讯员梁炜 实习生孙钟伟报道:今日我省高考录取正式进行。昨日,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召开治理高招环境工作会议。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几年,我省的招录工作进展良好,但也突现出一些损害考生和家长利益的问题。对此,在今年招录期间,以上六部门将联合行动,严格制止和查处违规招
加强招生计划的管理 针对往年少数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和预留计划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现象,省教育厅决定,今年将教育部、省招委在我省追加的本科计划,在录取前全部下达到高校,并纳入划定学校投档资格线的基数。所有新增和超录计划,一律按国家和我省政策收费。 大学应一次性收费 按规定,各高校应严格执行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学费的收取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实行一张票据、一次性收费,严禁多头收费和收费不开收据。学校和有关单位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不得强制推销。 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寄发通知书 今年,我省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经省招办审签后,高校必须在5天之内,将录取通知书发出。未经审签,各高校不得发放通知书。实行自主招生的高职高专学校,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前,不得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高校招生部门发放,不得转由院系或其他部门、中介组织或个人发放。 加强独立学院招生监管 会上明确指出,今年将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的监控,申办高校要对独立学院(分校)招生工作负责,分管领导对校本部和独立学院(分校)招生工作负有双重责任。申办高校要全程参与独立学院(分校)招生。对招生疏于监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申办高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严查违规招生、收费行为 会上通报了今年将严查的几类违规招生、收费的行为,包括:无招生资格的办学机构擅自招生;无计划招生和未经批准超计划招生;高校托“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或收费;以本科名义招收本科投档资格线下生;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向学生收“转专业费”、“定向费”、“专升本费”等规定外费用;以改按学分制收费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增加计划”、“定向”、“赞助”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 对查证属实的违规招生、收费的高校,视程度,给予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消学校等处罚。 从重查处以权谋私行为 会上还表示,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凡私下收受考生信息费、劳务中介费、答谢费等费用的,都应视为贪污、受贿行为。省招生监察办公室和各高校纪委监察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经查实,除调离招生工作岗位外,还将以故意违纪性质加重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