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饮酒死亡劝酒者承担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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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1:00 生活报 | |||||||||
王爱国在一次朋友聚会中,饮酒过量中毒死亡,家属将同桌饮酒的9人告上法庭。前不久,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9名被告每人赔偿5000元,共4.5万元。 海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9名被告在酒桌上对王爱国不断劝酒,在事实上促进了王爱国死亡这一事实。
(新华社电)(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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