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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6项措施规范公办高中招生公办高中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1:26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暑期刚刚开始,又到了高中录取时节。如何解决公办高中招生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教育部日前强调,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

  据了解,为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彻底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部推出6项措施: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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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领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要严格限定范围。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三是统一录取。各地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应列入当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比例、招生人数,统一报考、统一按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统一编班。四是控制最低分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五是严格收费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标准;学校在收取规定数额的择校费后,不得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六是公开择校过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择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措施,是针对目前公办高中招生收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如一些学校择校生比例过大,有的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甚至出现择校生比例与普通招生比例倒挂的现象;有的地方收取的费用超过当地学生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个别地方和学校在“三限”生之外,又招收自费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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