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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高中不准招自费生借读生 教育部出台六项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3:43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教育部日前强调,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

  教育部6项措施: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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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时解决。

  2.要严格限定范围。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

  3.统一录取。各地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比例、招生人数,统一报考、统一按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统一编班。

  4.控制最低分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

  5.严格收费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标准;学校在收取规定数额的择校费后,不得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6.公开择校过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择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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