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采取行动严打非法收购药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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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4:0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0日电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发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法收购药品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中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7月20日至8月1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采取统一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收购药品行为。药监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对非法收购药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紧急通知》要求药监部门要立即行动,对
《紧急通知》还要求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其收购或销售(包括变相收购或销售)非法收购药品的,除按规定查处其销售假劣药品外,还要视情况及情节,取消其申请GSP认证或其已经通过GSP认证的资格,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资格。加强对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的监督检查,对收购或使用非法收购药品的医疗机构,除按规定查处其使用假劣药品外,如情节严重,建议卫生行政部门撤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戴菁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