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不准招自费生借读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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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4:4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戚海燕)全国及本市初中升高中的中招录取工作正相继进行。昨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重申,要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收费。 目前,一些学校择校生比例过大,有的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甚至
针对这些违规现象,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迅速采取六大举措,严格规范高中招生。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杜绝不规范收费行为的发生。二要严格限定范围。凡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都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三要统一录取。各地公办高中录取择校生要列入当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招生比例、招生人数,统一报考,统一按分数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统一编班。四要控制最低分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报考择校生人数、学校招收人数划定各校择校分数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低于择校分数线的不能录取。五要严格收费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实事求是地制定择校费收费标准,不得突破省定的最高标准;学校在收取规定数额的择校费后,不得再以“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变相收取其他费用。六要公开择校过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择校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