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失主为存单挂失 这个小偷太大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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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5:35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7月10日电(雨薇)本来被小偷偷了存单就够倒霉的了,可没想到小偷竟还用失主的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了挂失。心急火燎的朱女士报案后赶到开户行办理挂失,但开户行说她没有身份证明不能办理挂失。 陕西商州籍、现住西安的朱女士6月25日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偷了,里面有一张6000元的定期存单和她的身份证。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又赶到存单的开户行西安市莲湖区土门
幸运的是,朱女士丢失的存单是定期存单,且还未到期。按规定办理挂失一个星期后才能取款,因此她的存单被挂失后存款并未被取走。朱女士随后又赶到报案派出所,办案民警随朱女士一同到土门信用社了解案情,并查看了信用社的监控录像,但朱女士并不认识录像上的女子,因此案情没有进展。 土门信用社一位姓刘的负责人说,由于身份证上的照片通常和本人会有一定差别,因此工作人员很难辨认。按照规定,如果能够同时提供户主身份证、被委托取款人身份证和存单,信用社方面就应该兑付存款。现在由于这个存单存在争议,信用社为慎重起见不会轻易兑付,目前已将这笔存款冻结。如果朱女士真的是存单的主人,她必须拿户籍证明或补办好的身份证来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在存单到期时取走存款。这位负责人提醒广大储户,外出时千万不要把存单、存折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