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又闻陪酒而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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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5: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生活新报》报道,云南省华宁县青龙镇矣甫村委会支书贾宏康在陪客人喝酒后突然死亡。县城流传的说法比较直接,说他是陪酒醉死的。有关部门的“口径”则比较婉转,说他喝酒太多、呕吐致堵塞气管窒息而亡。有一位村支委也在酒后被送进医院,病历显示重度乙醇中毒。 不管怎么表述,这位“主动放弃优越条件到最艰苦的村子里挂职”,年初刚被组织部
与十多年前不同的是,这一回陪酒而死的是一位村支书,他的陪酒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不少村民对此“感到惋惜”。报道援引一位“深知内情的干部”的话,说“在基层工作不喝酒是难以开展工作的,上级来检查肯定得喝酒,争取项目和经费也要喝酒”。“要得到上面有关部门支持,他不喝酒行吗?”县委一位副书记也对记者重申:“他喝酒为了啥?他为啥要在那个偏僻的村子里喝酒?”“喝酒是迫不得已。”换言之,基层干部陪酒,也是“迫不得已”。看来上上下下都比较理解基层干部“迫不得已”陪酒的苦衷。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下大功夫来治理这种“迫不得已”陪酒的环境? 不错,报道中的确提到这个县出台的“零接待”制度,说明县领导还是准备治理这种“迫不得已”陪酒环境的。制度规定,除了必要的会议开支和工程开支,到基层的干部开支都要干部自己掏钱。有村干部说:“这项制度非常好,但谁又好意思让上面来的人自己掏钱吃饭。如果不把酒陪好,想要的项目和资金都会泡汤。我们也不想这样喝酒,只不过没办法而已。”换言之,这个制度几乎谈不上什么可操作性,在基层等于一纸空文。如果真的可以实行,陪酒而死的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可见,真要治理这种“迫不得已”陪酒的环境,纸上谈兵用处极其有限。不知道这一回的悲剧,能不能唤醒这些领导,看到认真治理基层这种“迫不得已”陪酒环境的紧迫性。(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