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国企老总涉嫌贪污受贿140余万元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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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6:06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7月10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省一家国有房地产公司老总涉嫌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和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案金额达148万余元。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诉称,现年47岁的孙某原系贵州康发房地产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孙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11人的现金和财物,折合人民币98.3万余元。
1995年8月,孙某将康发公司开发的“金梦园”部分主体工程,发包给遵义市某建筑公司承建。承建方经理为能够及时拿到工程进度款,购买了两条香烟,装入4万元后送给了孙某。 公诉机关还指控,孙某在任职期间,还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共计49.9万余元。1994年,康发公司在贵阳市黔灵东路投资修建商品房,在对原住户进行拆迁安置的过程中,孙某得知有两个拆迁户未回迁,孙某便对下属谎称这两套商品房“有两个领导要购买”,叫下属办理了有关产权兑换手续。同年4月,孙某以亲戚名义顶替原拆迁户,以7.5万元购买了其中的一套住房。1997年12月,孙某将该房出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人民币10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孙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工程发包等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物达98万余元;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49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