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拖欠农民5亿多元“征地款”年内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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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6:39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7月10日电(记者孙英威)黑龙江省1999年以来拖欠被征地农民的5.14亿元补偿安置费用,将在今年末全部兑现。记者从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全省现已通过多种方式偿还征地费用3.55亿元,占欠款总额的69%,其余欠款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全部还清。 近年来,随着各类建设项目的增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日渐突出,因拖欠补偿安置费
经核查,自1999年以来,黑龙江省涉及拖欠问题的建设项目共有37个。截至目前,已有13个项目通过支付现金、以地入股、调串土地等方式彻底解决了拖欠问题,另外24个项目虽然也偿还了部分拖欠,但仍有近1.6亿元欠款需要继续偿还。 为保证清欠工作落实到位,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解决拖欠问题不利的地区实行了暂停审批、暂缓整理复垦项目投资、地方财政垫付偿还、责任追究和协议偿还等5项制度。对于用地单位暂无力偿还拖欠的,要通过多种渠道融资或由政府协调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兑现补偿安置费;逾期仍未落实的,当地政府要依法筹集资金或从土地出让金中优先安排资金先行垫付。 为防止类似的拖欠问题继续发生,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实行新征土地费用一次足额到位制度。对新发生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必须将资金足额落实到县(市)有关部门的征地机构,以防止再次发生拖欠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