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建立“慈善超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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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7:20 新华网 | |||||||||
民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在全国大中城市推广建立慈善超市,通过这一社会捐助新模式,加强对城市困难群众的经常性生活救助。 慈善超市,是指面向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低价销售或免费发放社会捐赠物品的救助点,目前我国上海、广州、青岛、苏州等许多城市都出现了这种慈善超市,采用凭券、凭卡领物等方式开展救助,名称上还有阳光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等不同的叫法。民政部表示
民政部要求目前还没有建立慈善超市的地区,可以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大中城市先搞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建立“慈善超市”,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建立“慈善超市”。(来源:央视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