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遭遇罕见高温凸显预警机制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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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7:51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广州7月10日电(徐清扬彭华新) 从6月底至7月初,一场罕见的高温天气席卷广东大地,气温连连突破纪录,热浪一浪高过一浪。面对突袭而来的火烧火燎高温天气,整个社会都有一点措手不及。 受台风“蒲公英”和副热带高压影响,从6月下旬开始,广东大地就被酷热天气所笼罩,6月28日,广州市五山观测站测得36.4度的高温,成为今年入夏以来广州最高气温;6月
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许永锞说,这次高温是广州有历史气象资料以来,53年一遇的罕见高温。除了广州,广东各地都在“喊热”。据广东省气象局统计,6月29日至7月1日,广东省先后有22个气象观测站刷新了当地的历史最高气温记录。 从6月28日开始,广东各地高挂红色高温预警信号。广东省气象台在6月28日至7月3日期间,共发布红色预警信号23次。如此高的气温,如此频密地发布高温预警信号,这在广东气象历史上是没有见过的。 突如其来罕见高温让人们措手不及,但各企事业单位并没有因为高温而停止运作:学生们冒着酷暑参加期末考试;“珠三角”各工厂照常加班加点生产,工人头顶烈日,挥汗如雨…… “斗酷暑、战高温”使得中暑人亡悲剧时有发生。6月28日,广东东莞大岭山镇台升家具八厂一工人因工作疲劳加上车间气温太高晕倒,被送到医院半小时后死亡,几天内,该厂已有六、七个员工因高温而晕倒;在广州一菜市场,一菜贩连续工作7小时,中暑死亡;广州一环卫工人冒着高温连续数小时清扫街道,被高温击倒……据医院介绍,仅广州,因高温诱发其他疾病而死亡的达39人,其中不少是户外作业人员和体弱多病而又得不到社会及时救助的老人。 一个严峻的事实摆在广东人面前:高温事件凸显了高温预警机制的滞后。 中山大学教授丘海雄认为,在人们的印象中,台风、暴雨、寒流等才是自然灾害,有关部门也相应出台了台风预警、暴雨预警和寒流预警信号以及应对措施。高温酷热天气也是一种自然灾害,但目前中国并没有一套完善的“高温预警机制”。 据气象部门介绍,目前的台风、暴雨和寒冷信号均有红、黄、黑等若干等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防御措施和规章制度,如台风达到一定等级学校要停课等强制性规定。而高温预警信号只要超过35度就悬挂,而且只有一个起指引和建议的红色信号,没有更详细的等级,更没有相应的强制性规定。1960年,中国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目前高温作业还是参照这一条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树菡批出,这一条例已经过时,亟待出台新的法规。 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许永锞说,此次高温事件给我们上了深刻一课,尽快补充完善“高温预警机制”,启动高温预警机制后的保障体系已刻不容缓。 据了解,广东省气象部门日前已正式向省政府递交报告,建议由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温预警机制,并通过立法机构对《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进行补充完善。 许永锞建议,鉴于高温天气致死的人群主要是独居、有病的老人和在户外劳动的民工等群体,气象部门建议今后市政设施应该考虑高温因素而进行改进;由各级政府市提供“高温救助”,如通过社区组织,从人均住房、空调拥有等方面摸清特困家庭的状况,给予优抚。另外,气象部门还建议政府坚持发布“中暑指数”,还可仿照北欧国家的做法,设立放“热假”的劳动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