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聚会饮酒过量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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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8:57 深圳晚报 | |||||||||
一男子聚会饮酒过量致死 劝酒者赔偿四万五 据新华社济南7月9日电(王洪沛张晓晶)王爱国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因饮酒过量中毒死亡,家属将与他同桌饮酒的9人告上法庭。前不久,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9名被
去年冬天的一天,王爱国的朋友饮酒。席间,王爱国共喝了5杯白酒,每杯2.5两,又喝了3杯到4杯白兰地,当场醉倒,在场的众人开了一个房间,把王爱国抬到室内休息,随后离开。当日19点左右,另一名喝醉的成相臣醒来后发现王爱国躺在地上,手脚已经发凉。经勘查认定王爱国因酒精中毒死亡。 海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爱国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过量会导致自己酒精中毒死亡,应当负主要责任。 但其他9名被告在酒桌上对王爱国不断劝酒,在事实上促进了王爱国死亡这一事实。王爱国当场醉倒,9名被告仍没有采取积极的救护措施,导致王爱国错过了进行救治的最佳时机。因此,对于王爱国的死亡,9名被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法院依法判决9名被告共同承担死亡补偿费的20%-25%,共计4.5万元,人均赔偿5000元。法院一审判决后,原告没有提出上诉。 作者:王洪沛 张晓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