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县交警队集资建豪华别墅追踪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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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9:17 深圳晚报 | |||||||||
重庆市梁平县交警队集资建豪华别墅追踪报道 交警大队长石光富停职检查 据新华社重庆7月9日电(记者王金涛徐旭忠)重庆市梁平县交警大队集资修建“豪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梁平县委常委扩大会8日宣布,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石光富
梁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豪宅”位于渝万高速公路梁平县入口处,全部按欧式风格设计,碧瓦雪墙,十分抢眼。据承建该工程的建筑工人介绍,目前主体框架工程已基本竣工,住宅建设已接近尾声。 据重庆市公安局初步调查,2001年12月18日,梁平县发改委批准梁平县交警大队职工集资修建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申报登记为65套住宅,每套面积为160平方米。交警大队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修建点式联排住宅和空中花园跃层住宅。2002年8月16日,梁平县建委批复同意交警大队建点式联排住宅10幢和空中花园跃层住宅4幢,建筑总面积为11915平方米,其中点式联排房20套,每套270平方米;空中花园跃层式房28套,每套面积为308.76平方米。 梁平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石光富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修建住宅是为了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改善职工住房条件而实行的全额集资建房,并经过县发改委、建设、国土等部门立项批准,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但据重庆市公安局初步调查,梁平县交警大队在修建集资房的过程中突破重庆市的有关规定,超标准、超面积修建联排别墅,脱离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引起了群众的不满。重庆市公安局认为,此事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交警部门艰苦奋斗的思想还树立得不牢,违背了中央大力提倡牢记的“两个务必”精神,教训深刻。 7月8日,梁平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对梁平县交警大队集资建房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依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确定了4条初步处理意见:一是加快调查进度,由县纪委和县公安局党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尽快查清县交警大队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是对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石光富宣布停职检查;三是责令县交警大队停止选房、分房;四是对县交警大队集资建房情况调查核实后,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了解,目前公安部、重庆市公安局也已经为此组成调查组,调查工作正在深入进行。 作者:记者王金涛 徐旭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