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质事件后续:遇害人质家属推迟火化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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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2:37 新京报 | |||||||||
因发现死者颈部处刀伤伤口边缘不清晰,下周跟长春警方作进一步接触 本报讯 昨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技术大队办公室内,法医将“7·7”人质事件尸检结果向被害人质郭女士的家属公布。郭女士的丈夫姚先生说,当时没有看到书面的尸检报告。警方称,按照有关规定,书面的尸检结果不能交给家属。法医只向被害者家属以宣读的方式告知了尸检结果。
昨日15时30分左右,记者与郭女士的家人联系得知,姚先生的姑妈给郭女士穿寿衣时发现了一些伤情,结合尸检结果,姚先生告诉记者:“我爱人颈部中3刀,气管和颈动脉被割断,只剩下颈椎骨连接头部和躯体。除了贴近下颌1处刀伤口较规则外,颈部其他处刀伤伤口边缘不清晰。颈部以下右胸两处刀伤,右腕被割开,虎口和手背处刀伤深到骨头。” 据悉,原定于今日葬礼,由于被害人亲属看到尸体后,意见产生了分歧而推迟,他们认为尸检结果不太明确,他们将申请上级机构重新进行尸检,将尸检的真实情况搞清楚。 据郭女士的父亲讲,他们将于下周跟长春警方就“人质事件”作进一步接触。 7月7日7时47分,长春市民郭女士驾驶着红色的宝来轿车遭劫匪绑架,一的哥驾驶出租车“别”在宝来车前面。随后,警方赶到,进行了约3个小时的紧张对峙。10时37分许,警方开4枪击毙劫匪,但人质不幸遇难。事后,该的哥被奖励5000元。 《新文化报》《巷报》供稿 相关专题:长春人质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