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和疏忽才是酿成惨剧的“第一个烟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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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7:2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吉林市“2·15”特大火灾案一审宣判,使得这起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特大火灾处理落下帷幕,但火灾刻在人们心中的印记、留给社会的思考却了犹未了。于红新随手扔在地上蹍了两脚未踩灭的烟头,最终引燃了这场人间惨剧,其罪莫大焉。但人们头脑中安全意识的普遍缺失、无处不在的侥幸心理、日常行为的疏漏,才是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第一个烟头”,更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警惕。“我自始至终都在关注着这个案子,我觉得人们的思想意识就是‘第一个烟头’,正是这‘第一个烟头’使于红新随
高淑芳是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作为公诉人,她全程参与了“2·15”特大火灾案的起诉和审判。她说,正是一连串漫不经心的“小事”造成了恶果。据高淑芳介绍,2月15日9时左右,于红新在将柜台内的纸包装箱送往楼后仓库的途中点燃香烟。当他到达仓库内放纸包装箱时,不慎将吸剩下的烟头掉落在地上,随意踩了两脚,在并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当日11时左右,烟头将仓库内物品引燃。(据新华社长春7月10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