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光天化日之下竟在小卖部内猥亵幼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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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8:00 新华网 | |||||||||
一男子趁无人之机,竟然在大白天,在位于存车处的小卖部内猥亵幼女。9日这名疑犯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夏某某由山西来到天津市,在南开区某小区存车处内经营了一家小食品店。 2004年 4月18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夏某某趁四周没人强行搂抱前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夏某某为寻求刺激猥亵幼女,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237条,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通讯员张振军)(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