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改3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身高不再受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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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8:11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11日消息:个子矮、“小三阳”、视力差……这些报考公务员的障碍在重庆将不复存在。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卫生局日前联合发文,对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作出适当修改。
3.轻度近视亦无妨。单眼裸视≥4.0(0.1),或双眼矫正视力(矫正镜片在800度以下的)≥5.0(1.0)为合格。而原标准中,单眼裸视不得低于4.8(0.6)。 该文件强调,由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工作特殊,录用公务员的身高、视力等体检标准仍按原标准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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