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廉政公示向“副手”延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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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8:47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为深化上半年对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廉政公示工作的效果,近日,泗阳县作出决定:下半年,将廉政公示的对象由“一把手”向乡科级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副手”和重点股级岗位负责人延伸。 该县出台了《关于乡镇场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及中层重点岗位负责人廉政公示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示对象为:全县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各乡镇场
廉政公示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实施阶段包含撰写述廉报告、组织审核报告、干部群众评廉、公示述廉报告、反馈公示情况五个环节。重视公示结果的运用,对公示期间,群众公认和社会反映好的干部予以表彰;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存在轻微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调查处理。公示期间的综合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庄恒斌赵健黄道云)(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