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联合预赔基金将设 遇消费纠纷可先行赔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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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9:05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7月11日消息: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发生因商品质量问题的纠纷,商家需要赔付时,预赔基金将先行赔偿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市首个联合预赔基金即将设立。 目前,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和市消费委直属分会正着手将其管辖范围内的市场的预赔基金集中起来,准备建立一个市场联合预赔基金会,并初步确定设立1000万元的预赔基金。据
这种“先行赔付”方式,是指消费者如果跟经营商家发生商品质量问题的争议,商家需要赔偿时,可由基金会预先从预赔基金中支付赔偿金,然后再向经营者追踪赔偿。 据悉,市陶瓷品市场于去年底率先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向市消费委交纳了200万元的先行赔付保证金。今年,温州日丰工贸有限公司也与市消费委签订协议,设立了10万元的先行赔付保证金,在全市涂料行业推出“诚信涂料先行赔付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市已设立了数百万元左右的预赔基金。 市消费委有关负责人称,预赔基金可以让一般性的消费争议得以快速处理,也可以开展小额消费争议的仲裁活动。对于商家来说,是为消费者营造一种放心、诚信的购物环境,使售后服务有了更好的保证。(温州都市报记者叶慧媛)(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