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六项招生措施 公办高中不准招自费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9:1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7月11日消息优质公办高中的招生热度绝不亚于大学,谁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最优秀的高中,存在于公办高中招生过程中的乱收费现象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昨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凡是政府举办的公办高中一律不准招收自费生、借读生或以自费班、特长班名义招生,并要求学校招生过程要对外公开。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为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教育部针对当
高中择校费最高不得超3万 公办示范高中择校生招生的分数、人数和钱数,历来最受学生和家长关注和猜疑。今年出台的《2004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对公办高中择校生的分数线、比例和收费标准做了最严格规定。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接收择校生的分数线、比例和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公办高中不得收取择校费之外的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款(物)等。来源:北京青年报责编:余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