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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0:04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7月11日电(记者巫奕龙)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确定今后3年逐年增加省级森林生态财政补助,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多渠道筹措本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近年来福建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负担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确保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的比例稳定在30%。福建对林业实行分类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主要用于维护生态安全和改善生态状况,商品林则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目前福建森林覆盖率达63%,居全国第一,林地面积750多万公顷,其中30.7%为生态公益林。

  省委副书记梁绮萍说,随着商品林收益提高,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依法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福建规划建设的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将重点保护现有闽江、九龙江、汀江等主要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沿海防风固沙林、城市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等,到2010年建成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稳定、基本满足国土生态安全需要的生态公益林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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