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从“口头承诺”到“制度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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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0:42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康劲 最近10多天来,广东、江苏、四川、吉林等省区都以党委常委会的名义,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此举是近期党风廉政建设上一个新的亮点。 从报道来看,各省“承诺”的范围并没有超出《党章》和两个“条例”所规定的范
我想,其用意有二:一是公开承诺表明了一届领导班子勤政、廉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决心;二是作为省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承诺,在其所管辖的地区有一种率先垂范效应,可以影响和带动地方更多干部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虽然几省的常委们用心良苦,但是也要看到,这些承诺是建立在“自律”基础上的态度表达,还明显缺乏硬性的约束手段。而基于道德提高和素质完善的“自律”行为,大都非常脆弱,在强大物质诱惑面前,常常会发生动摇,有时甚至不堪一击。因此,要使承诺不重蹈以往“廉政自律”模式的旧辙,也需要制度的及时跟进,希望诸如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细则、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细则、承诺监督制等更具刚性的制度能够早日出台。 笔者注意到,常委们都非常诚恳地向社会表态:希望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听其言、观其行,对其进行监督。这自然表明了各省党委领导虚心接受监督的坦诚态度,值得肯定。但是,接受监督仅有态度的诚恳还不够,还需要通过强硬的制度来确保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实现和推行,只有建立更完善、更严格、更全面的监督机制,常委们的承诺才有实现的保证,才不至于在人民面前失信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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