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酒后驾车撞死人 事后与受害者家属协议18万元私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1:4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西安7月10日电陕西定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酒后驾车将一骑摩托车的村民李怀招撞伤后,这名村民因未得到及时救治,在送至县医院后死亡。事件发生后,有人替张出面进行调解,与受害者家属协议以18万元私了此事。 据《华商报》报道,6月25日15时10分,在距陕西定边县城32公里处,红柳沟镇政府的一辆捷达小轿车撞向迎面开来的一辆摩托车。驾驶摩托车者右腿膝盖以下部位当即被撞飞。
事故发生后不久,张子栋派出原红柳镇人大的苏秉江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并由该县法院执行庭庭长郝玉亮充当中间人,召集李怀招的妻子、儿女、父母、兄长、表兄、妻哥、妻弟等16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子栋一次性给付被害人家属18万元钱;协议经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后,相互不再追究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