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94%的华侨农场现已经实现属地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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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2: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7月11日电(记者王勉)截至目前,除海南省4个和福建省1个华侨农场仍由省侨办管理外,我国84个华侨农场中已有79个下放到市、县,即94%实现了属地管理。 这是记者从日前在广西召开的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获得的消息。华侨农场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国家为安置被迫回国的大批难侨设立的国有农业企业。它具有双重属性,既有国有农业企业的经济属性,又有难民安置的政治属性,它体现着中国政府签署“
国务院侨办副主任李海峰在这次会议上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各有关省区政府及侨务部门对华侨农场的领导体制、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有力改革,华侨农场已纳入地方区域经济发展格局,有的华侨农场还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 华侨农场下放到地方领导管理后,有的由地级市管理,设立华侨管理区,赋予部分县级管理职能;有的由县管理,华侨农场设立镇;有的把华侨农场改制为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不再负担行政管理职能,成为县属企业。目前,福建有15个华侨农场加挂了“华侨经济开发区”的牌子;广西有18个华侨农场加挂了“华侨投资区”的牌子,其中武鸣华侨农场被广西区政府确定为“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广东也有部分华侨农场加挂了“华侨经济开发区”的牌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