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18家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遭曝光并受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2:58 人民网 |
人民网太原7月11日电 记者安洋报道:昨日,在召开的太原市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会上,对全市18家企业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并由太原市环保局提出具体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要求。 太化集团公司太原胶管厂,该厂6吨常年运行锅炉除尘器管理不善,冒黑烟现象严重,且厂内垃圾乱堆乱放,煤场渣场未按要求覆盖。据此,对其处以行政处罚,移送行政监察机关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责任。 太原东方铝业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长期擅自停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恢复正常运行,对此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除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移送行政监察机关追究企业负责人及基层环保监管人员的有关责任。 山西神州煤电焦化厂、太化焦化厂管理不善,对突发事故无应急防范措施,使荒煤气大量放散,太原选煤厂生产发生故障时无防范性措施,造成洗煤废水事故性外排。 古交市、清徐县的山西金业煤焦集团、古交巨海煤焦公司、古交龙山焦化厂、山西美锦集团、太原同翔镁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选址不合理,工艺技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属典型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 太原第一热电厂、太原第二热电厂,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山水泥厂、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不锈钢厂、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炼钢厂,太化合成氨分公司、山西利虎玻璃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能保证稳定运行,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