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死人 竟想十八万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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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5:02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 陕西定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酒后驾车将一骑摩托车的村民撞伤后,这名村民因未得到及时救治,在送至县医院后死亡。事件发生后,有人替张出面进行调解,与受害者家属协议以18万元私了此事。 据《华商报》报道,6月25日15时10分,在距陕西定边县城32公里处的红柳沟镇沟口村的贺刘张公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红柳沟镇镇政府的一辆捷达小轿车撞向迎面开来的一辆
经查,驾驶捷达轿车的人是定边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在车祸中丧生的摩托车驾驶者是定边县稍沟塬村农民李怀招。 事故发生后不久,张子栋派出原红柳镇人大的苏秉江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并由该县法院执行庭庭长郝玉亮充当中间人,召集李怀招的妻子、儿女、父母、兄长、表兄、妻哥、妻弟等16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子栋一次性给付被害人家属18万元钱;协议经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后,相互不再追究等。 李怀招年逾七旬的父亲老泪纵横地讲道:钱再多也换不回亲骨肉的性命……自己因患病下不了床,否则“真要拼老命,问问张子栋为何见死不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