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考试可补考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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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6:0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张晋 记者苗颖)10日9时,吉林省430余名注册公证员,在长春市树勋小学进行了要素式公证书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考试。对于考试不及格者,将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但补考仍未通过者,将停止办理与要素式公证书相关的公证业务。 今年年初,全省437名注册公证员进行了此次考试的部署,并组织人员学习,模拟写作,案例点评等活动。通过这次考试的,可以办理与要素式公证书相关的公证事项,对于补考
另据悉,11日,全省律师将举行统一考试,主要包括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和律师法三方面内容。如果考试不及格者,将进行补考,如补考仍不及格时,明年将暂缓注册。 公证的内容主要包括:涉外类的证明,如个人出国、留学、就业、结婚等;民事类的证明,如在民事流转过程中,遗嘱、继承、赠与等;经济类的证明,如合同协议的公证、招投标的公证、证据保全、开奖、拍卖等,甚至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等。新闻编辑:曲兆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