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一官员撞死人18万元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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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6:07 北京晨报 | |||||||||
晨报西安专讯陕西定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酒后驾车将一骑摩托车的村民撞伤后,这名村民因未得到及时救治,在送至县医院后死亡。事件发生后,有人替张出面进行调解,与受害者家属协议以18万元私了此事。 6月25日15时10分,陕西定边县城红柳沟镇沟口村一公路上,一辆捷达小轿车撞向迎面开来的一辆摩托车。捷达轿车上4人安然无恙,驾驶摩托车者右腿膝盖以下部位当即被撞飞
经查,驾车的是定边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子栋,在车祸中丧生的是定边县稍沟塬村农民李怀招。负责出警的交警表示,张子栋当天是酒后驾车。事故发生后不久,张子栋派出原红柳镇人大的苏秉江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召集李怀招的妻儿、父母等16人,达成“调解协议”:张子栋一次性给付被害人家属18万元;协议经三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签字后,相互不再追究等。 对于这份协议,张子栋解释道,自己开车撞死了人,愿意及时给予死者亲属经济补偿。李怀招年逾七旬的父亲老泪纵横地讲道:钱再多也换不回亲骨肉的性命…… 7月8日,定边县交警大队一位指导员及两位具体办理这起车祸的交警表示,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上队务会议才能作出,由于队长在外出差,暂时还不能召开队务会议。 《华商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