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企业在湘被罚调查:是商业贿赂还是执法不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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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9:00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7月11日电题:是商业贿赂还是执法不公——关于多家啤酒企业在湖南冷水滩被罚的调查 新华社记者周青梅 最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湖北省金龙泉
据称,这是国内首起因为配送展示柜而对簿公堂的“商业贿赂案”。和金龙泉啤酒一样,青岛啤酒、珠江啤酒、哈尔滨啤酒等企业也在冷水滩遭遇类似难题。这起事件引发一场争论:到底是企业违法竞争,还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损害市场环境? 奖励促销惹来行政处罚 2000年5月,金龙泉公司与湖南永州地区经销商金辉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约定,金辉公司向金龙泉公司交部分押金,由金龙泉为其配送冰柜用于展示金龙泉啤酒。金辉公司每销出4000件啤酒,金龙泉便奖励一台冰柜,同时返还一台冰柜押金给金辉公司。金辉公司依照协议把冰柜配送到各个酒店。2003年3月31日,永州市冷水滩区工商分局向金龙泉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龙泉公司在2000年期间,通过经销商向永州市场酒店配送6台啤酒展示柜为商业贿赂行为。理由是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冷水滩工商分局为此作出罚款5万元决定。这份行政处罚书让金龙泉公司深感意外,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王国伟告诉记者,金龙泉啤酒销售市场遍及全国,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头一回。他认为,向市场配送展示柜是几乎所有啤酒企业、饮料甚至牛奶企业公认的一种终端促销方式,而公司是依照协议履行对经销商的一种奖励。他说,“这种方式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市场竞争手段,大家都认可的。”金龙泉公司代理律师何飞指出,冷水滩工商分局的处罚存在“定性错误”的问题,因为向酒店配送展示柜的是经销商,而非金龙泉公司直接配送。对此,冷水滩工商分局副局长胡本东认为,虽然展示柜并非厂家直接配送到酒店,但经销商是按照厂家的意愿将展示柜配送到各个酒店的,这是由厂家决定的,所以处罚的对象是金龙泉公司。同时,胡本东认为,由于每台冰箱价值超过了2000元,不能视为“小额广告礼品”,因而不符合《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八条关于赠送小额广告礼品不属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2003年7月15日,冷水滩区工商分局的上级机关永州市工商局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对金龙泉公司的处罚。随后,金龙泉公司向永州地方法院提起上诉。 啤酒企业质疑工商分局行政处罚 在永州冷水滩区,因配送展示柜而受到处罚的啤酒企业并非湖北金龙泉公司一家。2003年同期,冷水滩工商分局对同样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青岛、哈尔滨这两家啤酒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工商分局提供的材料显示,青岛啤酒公司因通过经销商向酒店配送展示柜被认定为商业贿赂,哈尔滨啤酒公司则是因送展示柜以及回收啤酒瓶盖兑付现金而被处罚。另据工商分局透露,广东珠江啤酒企业也因配送展示柜被查处。据了解,和金龙泉公司一样,这几家外地知名啤酒企业也都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青岛啤酒公司湖南销售经理邬天佑对记者说,通过经销商把展示柜配送到酒店,是按照啤酒企业通用的一种惯例,目的是陈列、冷藏自己企业的啤酒。哈尔滨啤酒湖南销售负责人关伟民至今都认为配送展示柜并不属于商业贿赂。他告诉记者,被工商部门查处之后,永州地区的经销商已不敢再销哈尔滨啤酒。珠江啤酒湖南销售经理李慧林在电话中听到记者提到的话题,情绪激动,他希望记者能调查清楚这种配送行为是否属于商业贿赂,以此“还企业一个公道”。 在位于永州中心市区的冷水滩区,记者看到,各个酒店内随处可见本地及外地啤酒企业配送的带有产品广告的展示柜。这样的行为是不是都认定为商业贿赂呢?对此,冷水滩工商分局副局长胡本东否定了记者的疑问。他解释说,工商部门判断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一个标准,就是企业配送展示柜的所有权属。“借给酒店用可以,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但是送给它就不行。”他告诉记者,已经查处过的企业现在都已改正了,而且经过查处后,现在永州冷水滩区各啤酒经销商和酒店都很清楚这个界限,“知道赠送冰柜是违法的”。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不能“一罚了之” 记者假称做啤酒生意对冷水滩啤酒经销商和各大酒店进行了暗访。在永州市区唯一的酒类批发市场,多位啤酒经销商向记者坦言,“不管你销多少件啤酒,进酒店就要展示柜,没有展示柜酒店不给你卖。”记者暗访的几家酒店负责人和吧台服务员也向记者证实,大堂内摆置的众多啤酒展示柜都是厂家(经销商)送的,而且这也是很多酒店接受啤酒入店销售的条件。当记者询问经销商和酒店负责人配送展示柜是否会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时,有的表现十分惊讶,反问“工商局查这个干什么?”,有的则十分肯定地回答记者“不会查”。只有一位姓雷的酒店女老板答复记者工商会查,但她会借口没有和经销商签订配送展示柜协议,并说冰柜是厂家让她使用的,以此来应付工商检查。 通过暗访,可得出如下结论: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违法的赠送展示柜行为,实际上并未因对几家企业的处罚得到遏制,而且这早已是公开的市场准入的“潜规则”;同时,工商部门针对啤酒企业的所谓维护市场秩序的执法行为,并未对当地啤酒经销商和酒店起到公开警示作用,行政处罚的作用和执法影响力难以体现。 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看待啤酒企业配送展示柜的行为呢?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四新认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其危害是防碍正当竞争。而啤酒公司赠送冰柜是为了获取酒店的销售场所,并未获取非法利益,也未防碍正当竞争,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洛之坦言他的观点,认为工商部门对此所做的行政处罚,“名义上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实际上是对市场公平环境的一种破坏,尤其是给行政相对人依法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一种打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颜爱民从经济管理角度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在当前大家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存在模糊界限的情况下,配送展示柜既然作为一种终端营销模式,已经成为大家默认的一种销售惯例,并且对市场也没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那么,从管理方面就有其“合理性”。他建议,行政区划的力量不要去过多地干预市场,切割市场,“因为这种干预实际上是没有眼光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