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乡镇企业、农村个体户成为防治职业病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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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19: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7月11日电(记者赵仁伟)因技术工艺落后、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往往成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重灾区”。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山东省日前决定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的整治力度。 据记者了解,2003年在山东省报告的853例各类新发职业病病人中,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占145例,疑似职业病385例。另外,职业病漏报情况也很严重,全省平均在30%-
山东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在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中职业病危害事故频频发生,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甚至见利忘义,不惜以牺牲职工健康代价换取利润的增长,对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在全省检查的9198家用人单位中,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企业有5412家,违法率达58.8%。妨碍职业卫生监督的单位达354家。在全省15134家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中,没有安排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企业有4829家;在40多万名从业人员中仅有15.5万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占38.75%。 山东省提出,在全省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集中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对非法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企业、存在隐患的小作坊式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坚决关、停一批危害严重的违法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