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原副厅长近日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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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1:50 西部商报 | |||||||||
从其家中查出290余万元,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本报讯(记者 王坚)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已初步定于7月中下旬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郑卫民是我省继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周建新落马后又一位接受法律审判的副厅级干
郑卫民家中查出290万 作为我省当时最年轻的厅级干部,郑卫民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财政厅工作,从一般干部直到副厅长,可以说是平步青云,仕途一帆风顺。郑卫民在坐上副厅长宝座到发案时也只有短短两年时间,案发后检察机关在郑卫民的家中查获资金290余万元,其中250余万元郑卫民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公诉机关以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三项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感谢费”打倒郑卫民 郑卫民贪污、受贿一案中,侦查机关在郑卫民住所、办公室、银行保险箱中共依法查扣赃款及物品共计2985096元,除郑卫民受贿35.1万元和查证说明合法来源的100465元外,尚有2533631元不能说明其来源。 从这些数字中人们不难看出,除了能说明合法来源的10万元,竟有288万元是郑卫民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的。其中在郑卫民受贿的35.1万元中,大部分都是当事人利用郑卫民手中的权力,为他们争取财政资金后回报给郑卫民所谓的“感谢费”,就是这些“感谢费”也是名目繁多,有的是给其孩子的压岁钱,有的是搬家的装修费,甚至郑卫民荣升副厅长时都有人送来“祝贺费”,实际上,无论这些人如何巧立名目,他们与郑卫民之间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巧立名目收礼:压岁钱、装修钱、祝贺礼……最年轻的厅级干部,郑卫民 看 郑卫民这样收钱 1.1999年底,甘肃干酪素厂为感谢郑卫民为该厂安排资金,副厂长胡某在郑卫民家中给郑送现金1万元; 2001年七八月间,胡某在省财政厅郑卫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 2002年春节前,为感谢郑卫民帮助从财政部取得资金,胡某到郑卫民办公室送去现金1万元; 2002年七八月间,郑卫民在北京财政部挂职期间,甘肃干酪素厂改制为公司,该公司总经理陆某、副总经理胡某到北京约郑卫民吃饭后,由胡某给郑卫民送现金1万元; 2003年春节前,陆某和胡某约出郑卫民,在省委门前的公共汽车站,陆某、胡某送现金1万元。 2.1999年~2000年间,天水某公司总经理王某为获取资金,安排副总会计师赵某到省财政厅郑卫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 2001年,赵某再次到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 3.1998年初,平凉地区某处干部孙某为调到省财政厅工作,送给郑4000元,同时,孙某受平凉某水泥厂财务科长委托,给郑送现金3000元。 4.1998年底,平凉某机械公司为争取资金,该公司财务人员孟某到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3000元; 2000年四五月间,该公司为感谢郑某拨付项目资金,该公司经理李某和孟某到郑卫民办公室,李某给郑送现金8000元; 2000年九十月间,为了争取资金,李某和平凉某电机公司总经理张某,专程来到郑卫民家中,由李某将两人准备好的2万元现金交给郑卫民; 2001年九十月期间,为祝贺郑卫民任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某在郑卫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 2002年10月下旬,为感谢郑卫民给其公司拨付资金,李某和张某相约到北京,在财政部郑卫民办公室里,将各自准备好的5万元交给郑卫民; 2003年六七月间,平凉某机械公司新任经理孟某,为争取项目资金,在郑卫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 5.1999年九十月间,甘肃省石油总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王某为了取得资金,得知郑卫民装修住房,便委托苏某给郑送2万元现金; 2003年春节前,郑卫民来到北京陇兴公司,王某以给孩子年钱为由,给郑送现金2万元。 6.2002年九十间,兰州窑街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为争取企业破产资金,在北京给郑送现金1万元。 2003年春节后,王某在兰州宁卧庄宾馆找到正在开会的郑卫民,并给郑送现金1万元。 7.1999年间,张掖某食品公司总经理章某为争取资金,在兰州一酒店请郑卫民吃饭,饭后章某给郑卫民送现金2万元。 2000年间,章某在北京为争取资金,请郑卫民吃饭后给郑送现金1万元; 1992年~1993年春节,章某到郑卫民家中拜年,以给孩子压岁钱为由,两次送现金4000元。 8.2001年8月,甘肃酒泉某县乡镇企业局局长王某为取得资金,在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3000元。 9.2001年间,酒泉某石材公司经理刘某在取得财政资金后,在郑卫民办公室给郑送现金1万元。 10.2003年10月,甘肃白银某公司董事长杨某为了让郑卫民帮助取得公司破产资金,由该公司副总经理廖某给郑送现金1万元。 11.1998年~2000年春节前后,甘肃某研究院院长任某为争取项目资金,以拜年为由先后三次到郑卫民办公室,每次送郑2000元,共6000元。 郑卫民以上共收受单位、个人现金共计35.1万元。 近年落马的地厅级 一、李连维受贿案 李连维,男,案发时54岁,原系甘肃省机械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厅级干部,1994年12月调任机械工业部中国电子设备总公司总经理。1995年11月27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和走私罪对李连维立案侦查。此后法院判决李连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二、张斌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张斌昌,男,案发时59岁,原系甘肃省兰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厅级干部。1997年5月8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斌昌一案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张的住所、办公室、朋友处共依法扣押案款人民币373.6万元。1998年7月7日,兰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1999年4月9日,兰州市中院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三、魏光前、徐光明贪污、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魏光前,兰州连城铝厂原厂长,徐光明,原兰州连城铝厂连海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2004年4月2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魏光前因受贿989664.38元、406607.17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光明因受贿386万元,贪污300万元,行贿40万元人民币、14.5万元港币和5400美元,被判处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周建新受贿、挪用公款案 周建新,男,甘肃省外经贸厅原副厅长。其收受甘肃金汇贸易发展公司经理魏兴运等人贿赂35万余元,挪用公款9124万余元,给国家造成近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一案。2004年,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周建新提起公诉。3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周建新涉嫌犯罪一案。目前,此案暂未宣判。 五、人民银行融资中心原经理李海 其利用银行改制转轨之机,贪污受贿38万元,私分国有资产318万元案;该案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将于近期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