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国债资金 安居工程变成“形象工程”(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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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7:0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新华社记者郝同前摄 日前,国家审计署对湖北省国债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革命老区黄冈市财力薄弱,但黄冈市政府为提高城市品位而建设的“建设发展龙头经济的形象工程”东方广场,仅一期工程就侵占安居工程用地100多亩,挪用公路国债资金1167万元。 1998年11月,黄冈市有关部门以东湖安居工程名义申请到建设用地约312亩,但并没有按照其申报内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而是将取得的土地规划为东方广场及办公楼建设用地。东方广场一期工程于2000年12月竣工,占地100多亩。已被征用的另外200多亩闲置土地如何使用,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一方面没有经济实力将规划完成,另一方面,空地又时时刻刻提醒地方政府不能白白闲置。一个杂草丛生的“撂荒广场”,令当初的“形象工程”丢了政府的形象,成为地方一块难以愈合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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