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社保基数须有职工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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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07:37 天津日报 | |||||||||
本市试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涉及参保职工10万多人赵学军张璐 本报讯(通讯员赵学军记者张璐)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的7月15日至9月15日,本市将首先在部分用人单位试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涉及参保职工10万多人,并将于明年初在全市推行。据了解,该制度的实行,将提高缴费透明度,使职工掌握所在单位为自己缴纳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事前监督,防止因少报缴费
实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包括已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职工签字确认前,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预核定,并依据预核定的情况,生成职工确认名册,交用人单位组织职工本人确认。职工本人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有异议的,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并交参保职工本人确认。凡用人单位不能及时与职工联系和职工本人拒绝签字的,须由用人单位附文字说明。今后,基数确认将于每年进行一次。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保险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应以职工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当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时,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时,以300%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职工的待遇水平,缴费基数高其待遇水平高,缴费基数低其社保待遇水平就低。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职工,在对缴费基数签字确认时,一定要按照上述规定的工资收入范围和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认真核对本人缴费基数,以免因少报缴费基数影响自己的待遇。 | |||||||||